樂拼”侵權“樂高”商標終審判決,賠償調整至3000萬元!
日期:2021-04-28 16:03:54 / 人氣: 0次 / 來源:騰訊網
近日,針對丹麥玩具公司樂高(LEGO)控告廠商“樂拼”侵權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了終審判決。裁定“樂拼”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賠償由一審的300萬元改判為3000萬元。
“樂拼”生產廠商美致公司持續復制樂高玩具4年,經營額過億,侵害了樂高的相關商標權益。“樂拼”美致公司侵權時間長、規模大、獲利高,屬嚴重侵權行為。
除此之外,精彩了解到,去年上海市法院審理此案,主犯李某被判有期徒刑6年,其余人士被判有期徒刑3年至4年6個月不等。“樂高”商標侵權案,向大家展示了商標侵權的嚴重后果,同時也警示了廣大企業需要及時做好商標防御工作!
商標侵權的處罰到底有多重?依據《刑法》規定,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遭遇商標侵權,該怎么辦呢?
(一)收集相關的人證、物證;
(二)愿意私下協商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
(三)不愿意協商解決的,商標擁有者可向當地法院起訴,或者找當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如果對于賠償金額有異議該怎么辦?對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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