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知局:打擊商標惡意申請、囤積注冊行為,著力規范商標申請注冊行為
日期:2019-08-27 17:45:56 / 人氣: 0次 /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
編者按: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針對政協委員提出的《關于進一步遏制商標惡意搶注,加強商標注冊制度科學化的提案》答復,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我局一直將打擊商標惡意申請、囤積注冊行為作為商標工作的重點之一,著力規范商標申請注冊行為,積極采取多種措施對惡意申請、囤積注冊行為進行規制。
附全文:
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第1924號(商貿旅游類第064號)提案答復的函
陶凱元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進一步遏制商標惡意搶注,加強商標注冊制度科學化的提案收悉,我局進行了認真研究,現答復如下:
伴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快速發展和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入,商標促進市場經濟持續、穩定發展的作用日益凸現。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背景下,中小微企業不斷涌現,市場主體對注冊商標的需求增長空前。隨著商標注冊程序優化、注冊周期縮短、注冊成本降低,申請人獲得商標注冊更為便捷。與此同時,也出現了以傍名牌為目的的商標“惡意申請”行為,以轉讓注冊商標牟利為目的的商標“囤積注冊”行為。誠如您所言,這些行為耗費大量行政資源和司法資源,行政機關商標審查人員和司法機關審判人員不堪重負,正常經營市場主體對商標注冊的需求難以及時滿足。
我局對上述問題高度重視,不僅在審查實踐中多方面采取措施,加大對惡意申請和囤積注冊行為的規制,同時也著力推進立法工作,不斷完善相關法律制度。
一、關于在立法層面科學設計我國商標注冊制度遏制非正常申請
為了有效規制惡意申請和囤積注冊行為,加強對商標專用權的保護,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2019年4月23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決定,圍繞規制惡意申請、囤積注冊等行為和加大對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懲罰力度兩個方面對商標法進行個別條款的修改。修改條款將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修改對于惡意申請、囤積注冊等行為的規制主要涉及三個方面:
一是增強商標使用義務,增加“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的規定,首先在審查階段予以適用,實現打擊惡意注冊的關口前移,并將其作為提出異議和請求宣告無效的事由,直接適用于異議程序和無效宣告程序中;
二是規范商標代理行為,規定商標代理機構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委托人存在惡意注冊行為的不得接受委托,一經發現,依法追究責任;
三是對申請人、商標代理機構的惡意申請商標注冊、惡意訴訟行為規定處罰措施。從而將規制惡意注冊行為貫穿于整個商標申請注冊和保護程序,在責任主體方面既包括申請人和權利人也包括中介服務機構。
上述修改不僅在立法層面進一步完善對惡意申請、囤積注冊行為的規制制度,同時也使得惡意申請等行為的違法成本進一步提高,將有力震懾商標惡意申請等行為。
為進一步落實和細化本次商標法最新修改,我局研究起草了《關于規范商標申請注冊行為的若干規定》,現已經局務會議審議通過,并按規章制定程序報市場監管總局待審查后發布實施。該規定主要包括《商標法》第四條的具體適用情形和考慮因素,以及明確針對惡意注冊進行警告和罰款兩種行政處罰的適用情形、罰款幅度等內容。
下一步,我局將繼續推進《商標法》新一輪全面修改準備工作,通過對《商標法》的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對社會關注重點問題開展專題論證等方式,廣泛聽取意見建議,不斷完善商標法律制度。同時,積極配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適時開展相關政策研究,合理確定商標收費標準,更好地發揮商標收費政策效應,進而更好地服務我國經濟社會發展。
二、關于商標行政機關在注冊程序各環節遏制非正常申請
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我局一直將打擊商標惡意申請、囤積注冊行為作為商標工作的重點之一,著力規范商標申請注冊行為,積極采取多種措施對惡意申請、囤積注冊行為進行規制。
一是在注冊程序各環節遏制非正常申請,將打擊關口前移。
首先,針對大量申請明顯侵犯他人在先權利,或者大量搶注公共資源的惡意注冊行為,一律予以駁回。包括:大量摹仿、搶注他人馳名商標或其他較高知名度商標,大量搶注知名人物姓名、知名企業商號,大量囤積地名、風景區名稱、山川名稱、公共文化藝術資源、行業術語等公共資源,以及針對同一企業馳名商標或其他較高知名度商標反復惡意搶注的行為。
其次,針對缺乏真實使用意圖,且明顯超出正常經營活動需要申請注冊的商標,依據《商標法》第四條和第三十條,在審查階段予以駁回,在異議階段不予注冊。
最后,在三年不使用撤銷程序中,從嚴把握“商標使用”的認定標準,對于沒有實際使用、僅有象征性使用的,堅決予以撤銷。
二是加大宣傳引導。多次開展打擊惡意注冊專項調研,在官網上公布商標惡意搶注典型案件,多個渠道、多種場合向社會公開宣講打擊非正常申請相關政策,對商標惡意申請、囤積注冊行為形成有力震懾。
三是加強法院協調。加強與司法部門溝通協調,就制止商標惡意搶注和大量囤積的法律適用標準取得一致,確保集中打擊工作穩妥推進。
下一步,我局將根據您的具體建議,認真研究對商標惡意注冊采用簡化審查程序,以及設計便利在先權利人維權的行政救濟程序的可行性;組織開發相應程序,利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大數據信息建立審核機制;繼續通過多種途徑加強政策宣傳,及時向社會公布典型案例,嚴厲打擊商標惡意申請、囤積注冊的行為,正確引導社會公眾進行商標注冊。
衷心感謝您對知識產權工作的關注,希望繼續關心支持我國知識產權事業發展,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19年8月23日
(聯系單位及電話:條法司 62086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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