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江門市對江門市商標培育和保護力度進一步升級
日期:2019-05-24 14:21:52 / 人氣: 0次 / 來源:江門日報
日前,《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江門市財政局關于商標品牌戰略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印發。《辦法》明確,證明商標每件獎勵人民幣20萬元;集體商標每件獎勵人民幣5萬元;境外注冊商標每件獎勵人民幣3000元,給予同一申請人年度獎勵總額不超過人民幣6000元。
據了解,《辦法》的出臺旨在加強江門市商標品牌戰略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切實發揮商標獎勵資助政策的激勵作用,進一步加大江門市商標培育和保護力度。《辦法》指出,凡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境外商標注冊的江門市注冊商標專用權人,自然人戶籍所在地在江門市,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含社會團體、協會)住所地在江門市的,均可獲得資助。
申報材料包括:《江門市商標品牌戰略專項資金申請表》;注冊商標專用權人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核對),其中自然人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企業法人提供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其他組織(含社會團體、協會)提供社會組織法人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注冊商標專用權人境外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核對),境外注冊證明為外文的需要專業翻譯機構出具的中文譯本。
注冊商標專用權人需于每年6月1日前向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上一年度的專項資金獎勵。各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專項資金申請情況進行匯總并上報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江門市財政局根據審核意見按程序撥付資金。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不得跨年度申請專項資金。該《辦法》自2019年5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據了解,《辦法》的出臺旨在加強江門市商標品牌戰略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切實發揮商標獎勵資助政策的激勵作用,進一步加大江門市商標培育和保護力度。《辦法》指出,凡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境外商標注冊的江門市注冊商標專用權人,自然人戶籍所在地在江門市,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含社會團體、協會)住所地在江門市的,均可獲得資助。
申報材料包括:《江門市商標品牌戰略專項資金申請表》;注冊商標專用權人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核對),其中自然人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企業法人提供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其他組織(含社會團體、協會)提供社會組織法人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注冊商標專用權人境外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核對),境外注冊證明為外文的需要專業翻譯機構出具的中文譯本。
注冊商標專用權人需于每年6月1日前向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上一年度的專項資金獎勵。各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專項資金申請情況進行匯總并上報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江門市財政局根據審核意見按程序撥付資金。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不得跨年度申請專項資金。該《辦法》自2019年5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